CLP法规MSDS报告*办理(EC)1272/2008
2010年12月1日,一项波及面超过REACH的法规将强制执行,这就是CLP法规(《欧盟化学品分类、标签和包装法规》Regulation (EC)1272/2008)。EU-CLP贯彻了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与标签统一协调制度(GHS),将逐步取代欧盟原有的两个指令:Directive 67/548/EEC(物质的分类与标签)和Directive 1999/45/EC(配制品的分类与标签)。从2010年12月1日起,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化学品物质的供应商都应按照新CLP法规对其物质进行分类标签。从2015年6月1日起,所有在市场上投放化学配制品的供应商应按新CLP法规进行分类标签。危险物质指令(DSD)的分类将持续到2015年6月1日。
欧盟CLP法规实施时间表:
和REACH一样,CLP 的实施也是逐步完成的。其中,对于物质的分类,标签和包装的强制执行日期是2010年12 月1 日,届时将取代欧盟现行的对物质分类与标签管理的指令67/548/EEC(即DSD指令);对于配制品(即混合物)的分类,标签和包装的强制执行是2015 年6 月1 日,并取代现行的混合物的分类标签指令1999/45/EEC(即DPD指令)。欧盟CLP法规涵盖了化学品的供应和使用的各个层面,甚至杀虫剂和植物保护剂都在其涵盖范围内。几乎所有可能有危害的物质和混合物,不论吨位多少,都受CLP的管辖。
哪些企业受到CLP法规的影响?
CLP法规所涉及到的物质比REACH的范围更加广泛,几乎涵盖了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物质和混合物,即使出口吨位量低于1吨/年也必须应对CLP。以下企业都有可能受到CLP法规的影响:
1、所有在REACH法规下需要注册的物质企业;
2、所有输欧的农药和生物杀灭剂企业,不论其年吨位大小;
3、所有输欧的物质的制造商、贸易商、分销商,不论年吨位大小;
4、所有输欧的混合物的制造商、贸易商、分销商,不论年出口吨位大小。
在一定的缓冲期内,新旧法规将可同时存在,因此企业自己可以在2009年1月20日后采用新的GLP法规对物质分类和标签,并规定在2010年11月30日后,物质必须按新CLP进行分类,而混合物是在2015年5月31日后,原有的两个指令将在2015年6月1日作废。
我司宁波全标认证,拥有*的MSDS报告制作团队,可以制作现有欧盟MSDS报告,也可以制作*新符合欧盟CLP法规的MSDS报告,以及符合联合国GHS的MSDS报告,为让广大客户适应这段过渡期,我司会提供*的建议、*的MSDS制作,希望有需要做MSDS报告的新老客户,敬请来电咨询!
宁波全标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营:SGS,MSDS,FDA,LFGB,TUV,BPA,ROHS,EN71等;欢迎与我们联系!
手机版:
江苏MSDS报告,苏州MSDS报告,昆山MSDS报告